「市政工程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市政工程规划
市政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市政工程包括哪些项目内容综述: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地下管线、隧道、河道、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又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调整补充:为使定额贯彻执行,凡定额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具体确定的量或补充项目,均应逐项加以解决。1.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区条件编制的,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条件对定额工期水平作适应调整。对定额范围以外而本地常见项目,应自行编制补充定额。2.关于各种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限额长度,定额只给出一个范围,各地应根据本地区施工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可能,确定具体的限额长度值,做为计算标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municipal engineering)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 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综合资料 1、 技术、商务标2、 中标通知书3、 施工合同4、 施工许可证5、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6、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7、 施工安全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8、 临时水准点测量复核记录9、 工程开工报告10、 公司资质、施工管理人员证件及复印件11、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12、 工程进度计划道路工程资料一、 综合性资料1、 路基灰土施工方案2、 二灰碎石施工方案3、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二、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见证记录(1) 原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2) 水泥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3) 砂见证记录及复试报告(4) 碎石见证记录及复试报告(5) 石灰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6) 侧平石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记录(1) 砼、砂浆设计配合比报告(2) 二灰碎石配合比设计报告(3) EDTA标准曲线检测报告(4) 素土、6%、8%、10%灰土标准击实试验(5) 道路压实度检验记录汇总表(6) 6%、8%、10%灰土、二灰碎石压实度检测报告及见证记录(7) 二灰碎石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报告(8) 灰剂量检测报告汇总表(9) 灰剂量检测报告及汇总记录3、 使用功能性试验记录(1) 弯沉检测报告汇总表(2) 8%灰土路床弯沉检测报告(3) 10%灰土路床弯沉检测报告(4) 二灰碎石顶面弯沉检测报告三、 施工记录1、 施工日志四、 工序报验单、砼浇筑报审表五、 测量复核记录六、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七、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1、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2、 工序质量评定表排水工程资料一、综合性资料1、雨水管道施工方案2、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见证记录(1) 原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2) UPVC管道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3) 橡胶圈质量保证资料(4) 钢筋砼管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5) 红砖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6) 钢纤维砼检查井盖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记录(1)黄砂回填密实度检测汇总表(2)黄砂回填密实度检测报告及见证记录(3)砼试块强度汇总表(4)砼试块抗压强度评定表(5)砼试块见证记录及强度检测报告(6)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汇总表(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评定表(8)砂浆试块见证记录及强度检测报告(9)污水管道闭水试验三、施工记录1、砼浇筑2、沟槽回填现场记录3、管头封堵记录四、测量复核记录1、管道中心线复核记录2、测量复核记录五、隐蔽工程检测验收记录六、工序质量评定表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2、工序质量评定表 七、工序报验单、砼浇筑报审表

综述: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地下管线、隧道、河道、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又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调整补充:为使定额贯彻执行,凡定额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具体确定的量或补充项目,均应逐项加以解决。1.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区条件编制的,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条件对定额工期水平作适应调整。对定额范围以外而本地常见项目,应自行编制补充定额。2.关于各种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限额长度,定额只给出一个范围,各地应根据本地区施工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可能,确定具体的限额长度值,做为计算标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municipal engineering)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 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综合资料 1、 技术、商务标2、 中标通知书3、 施工合同4、 施工许可证5、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6、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7、 施工安全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8、 临时水准点测量复核记录9、 工程开工报告10、 公司资质、施工管理人员证件及复印件11、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12、 工程进度计划道路工程资料一、 综合性资料1、 路基灰土施工方案2、 二灰碎石施工方案3、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二、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见证记录(1) 原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2) 水泥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3) 砂见证记录及复试报告(4) 碎石见证记录及复试报告(5) 石灰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6) 侧平石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记录(1) 砼、砂浆设计配合比报告(2) 二灰碎石配合比设计报告(3) EDTA标准曲线检测报告(4) 素土、6%、8%、10%灰土标准击实试验(5) 道路压实度检验记录汇总表(6) 6%、8%、10%灰土、二灰碎石压实度检测报告及见证记录(7) 二灰碎石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报告(8) 灰剂量检测报告汇总表(9) 灰剂量检测报告及汇总记录3、 使用功能性试验记录(1) 弯沉检测报告汇总表(2) 8%灰土路床弯沉检测报告(3) 10%灰土路床弯沉检测报告(4) 二灰碎石顶面弯沉检测报告三、 施工记录1、 施工日志四、 工序报验单、砼浇筑报审表五、 测量复核记录六、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七、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1、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2、 工序质量评定表排水工程资料一、综合性资料1、雨水管道施工方案2、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见证记录(1) 原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2) UPVC管道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3) 橡胶圈质量保证资料(4) 钢筋砼管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5) 红砖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6) 钢纤维砼检查井盖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记录(1)黄砂回填密实度检测汇总表(2)黄砂回填密实度检测报告及见证记录(3)砼试块强度汇总表(4)砼试块抗压强度评定表(5)砼试块见证记录及强度检测报告(6)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汇总表(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评定表(8)砂浆试块见证记录及强度检测报告(9)污水管道闭水试验三、施工记录1、砼浇筑2、沟槽回填现场记录3、管头封堵记录四、测量复核记录1、管道中心线复核记录2、测量复核记录五、隐蔽工程检测验收记录六、工序质量评定表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2、工序质量评定表 七、工序报验单、砼浇筑报审表
市政工程(municipal engineering)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 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综合资料 1、 技术、商务标2、 中标通知书3、 施工合同4、 施工许可证5、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6、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7、 施工安全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8、 临时水准点测量复核记录9、 工程开工报告10、 公司资质、施工管理人员证件及复印件11、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12、 工程进度计划道路工程资料一、 综合性资料1、 路基灰土施工方案2、 二灰碎石施工方案3、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二、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见证记录(1) 原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2) 水泥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3) 砂见证记录及复试报告(4) 碎石见证记录及复试报告(5) 石灰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6) 侧平石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记录(1) 砼、砂浆设计配合比报告(2) 二灰碎石配合比设计报告(3) EDTA标准曲线检测报告(4) 素土、6%、8%、10%灰土标准击实试验(5) 道路压实度检验记录汇总表(6) 6%、8%、10%灰土、二灰碎石压实度检测报告及见证记录(7) 二灰碎石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报告(8) 灰剂量检测报告汇总表(9) 灰剂量检测报告及汇总记录3、 使用功能性试验记录(1) 弯沉检测报告汇总表(2) 8%灰土路床弯沉检测报告(3) 10%灰土路床弯沉检测报告(4) 二灰碎石顶面弯沉检测报告三、 施工记录1、 施工日志四、 工序报验单、砼浇筑报审表五、 测量复核记录六、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七、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1、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2、 工序质量评定表排水工程资料一、综合性资料1、雨水管道施工方案2、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见证记录(1) 原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2) UPVC管道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3) 橡胶圈质量保证资料(4) 钢筋砼管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5) 红砖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6) 钢纤维砼检查井盖见证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记录(1)黄砂回填密实度检测汇总表(2)黄砂回填密实度检测报告及见证记录(3)砼试块强度汇总表(4)砼试块抗压强度评定表(5)砼试块见证记录及强度检测报告(6)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汇总表(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评定表(8)砂浆试块见证记录及强度检测报告(9)污水管道闭水试验三、施工记录1、砼浇筑2、沟槽回填现场记录3、管头封堵记录四、测量复核记录1、管道中心线复核记录2、测量复核记录五、隐蔽工程检测验收记录六、工序质量评定表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2、工序质量评定表 七、工序报验单、砼浇筑报审表

海口市市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建设的规划管理,确保城市开发建设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海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市政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建设,是指海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铁路、桥梁涵洞、广场停车场、港口码头、机场机坪、供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专业管线、抗震、防洪防汛、人防、消防等工程。第五条 市政建设和规划,必须根据全面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的开发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做到超前规划,量力建设。第六条 市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其位置、线型一经确定,不得改动。确需改动的,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定。重要市政建设的变动,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条 进行市政建设的单位,必须在每年四月份以前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本年度建设计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安排建设顺序。第二章 城市市政建设的规划管理第八条 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必须与需要敷设、架设或进行加固的地下、地上管线相结合,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原则组织施工。第九条 进行城市道路、桥涵建设的单位,必须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的平、纵、横断面设计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第十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及其周围的建设工程,必须保证城市交通的需要。主要道路交叉口,必须进行专门设计,并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第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除按规划要求批准架设、敷设、修建的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公共交通候车廊、电话亭、交通指挥设施及标志消防设施及标志等设施外,不得设置其它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根据规划要求后退道路控制红线。建设单位的专用管线必须布置在其用地红线范围内。第十三条 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不得进行横向开掘管线敷设。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掘的,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市政工程管线建设,应符合市政工程管线规划。 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当在城市道路控制红线范围内平等道路中敷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设综合性的管线隧道。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当地下敷设。第十五条 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下,不得敷设市政工程管线。特殊情况需要敷设的,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主要路段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第十六条 管线方位按下列规定安排:(一)在道路中心线以东、以南安排污水管、给水管、电力排管、电力缆线;(二)在道路中心线以西、以北安排雨水管、燃气管、电讯导管、电讯缆线;(三)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上的,应当采取双管(线)布置方式。第十七条 管线的平面布置应当符合附表一所列规定。第十八条 管线在交叉时垂直净距一般不得小于附表二所列规定。在新建道路的车行道内,地下管线的管顶复土层厚度应当符合规范要求。第十九条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狭窄、现状管线繁多的地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保证安全适用的前提下,确定管线的位置和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第二十条 管线交叉发生矛盾时,根据下列原则解决:(一)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二)次要管线让主干管线;(三)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四)压力管线让重力管线;(五)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六)小口径管线让大口径管线;(七)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第二十一条 现状管线与规划位置不符的,应当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逐步按规划改建。凡未按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的要求敷设的管线或已经批准的临时管线,城市开发建设需要时,必须按规划无条件迁移。第二十二条 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城市专项工程规划布置,进入城市市区,应当敷设地下电缆。 新建设的10千伏电力线路必须敷设地下电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建设的规划管理,确保城市开发建设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海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市政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建设,是指海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铁路、桥梁涵洞、广场停车场、港口码头、机场机坪、供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专业管线、抗震、防洪防汛、人防、消防等工程。第五条 市政建设和规划,必须根据全面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的开发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做到超前规划,量力建设。第六条 市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其位置、线型一经确定,不得改动。确需改动的,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定。重要市政建设的变动,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条 进行市政建设的单位,必须在每年四月份以前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本年度建设计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安排建设顺序。第二章 城市市政建设的规划管理第八条 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必须与需要敷设、架设或进行加固的地下、地上管线相结合,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原则组织施工。第九条 进行城市道路、桥涵建设的单位,必须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的平、纵、横断面设计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第十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及其周围的建设工程,必须保证城市交通的需要。主要道路交叉口,必须进行专门设计,并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第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除按规划要求批准架设、敷设、修建的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公共交通候车廊、电话亭、交通指挥设施及标志消防设施及标志等设施外,不得设置其它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根据规划要求后退道路控制红线。建设单位的专用管线必须布置在其用地红线范围内。第十三条 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不得进行横向开掘管线敷设。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掘的,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市政工程管线建设,应符合市政工程管线规划。 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当在城市道路控制红线范围内平等道路中敷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设综合性的管线隧道。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当地下敷设。第十五条 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下,不得敷设市政工程管线。特殊情况需要敷设的,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主要路段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第十六条 管线方位按下列规定安排:(一)在道路中心线以东、以南安排污水管、给水管、电力排管、电力缆线;(二)在道路中心线以西、以北安排雨水管、燃气管、电讯导管、电讯缆线;(三)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上的,应当采取双管(线)布置方式。第十七条 管线的平面布置应当符合附表一所列规定。第十八条 管线在交叉时垂直净距一般不得小于附表二所列规定。在新建道路的车行道内,地下管线的管顶复土层厚度应当符合规范要求。第十九条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狭窄、现状管线繁多的地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保证安全适用的前提下,确定管线的位置和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第二十条 管线交叉发生矛盾时,根据下列原则解决:(一)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二)次要管线让主干管线;(三)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四)压力管线让重力管线;(五)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六)小口径管线让大口径管线;(七)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第二十一条 现状管线与规划位置不符的,应当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逐步按规划改建。凡未按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的要求敷设的管线或已经批准的临时管线,城市开发建设需要时,必须按规划无条件迁移。第二十二条 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城市专项工程规划布置,进入城市市区,应当敷设地下电缆。 新建设的10千伏电力线路必须敷设地下电缆。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主要内容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

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有哪些《现行市政工程规范大全》 1.规划专业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1-1-1 有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GB50180-93 1-2-1 有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1-3-1 有效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98 1-4-1 有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 1-5-1 有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293-1999 1-6-1 有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 1-7-1 有效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1-8-1 有效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99 1-9-1 有效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1-10-1 有效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00 1-11-1 有效2.工程勘察测量专业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2-1-1 有效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2-2-1 有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7-2001 2-3-1 有效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50095-98 2-4-1 有效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1999 2-5-1 有效水位观测标准 GBJ138-90 2-6-1 有效土的分类标准 GBJ145-90 2-7-1 有效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GB50167-92 2-8-1 有效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50218-94 2-9-1 有效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28-96 2-10-1 有效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66-99 2-11-1 有效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79-98 2-12-1 有效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07-1999 2-13-1 有效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8-1999 2-14-1 有效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324-2001 2-15-1 有效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 JGJ89-92 2-16-1 有效城市勘察物探规范 CJJ7-85 2-17-1 有效城市测量规范 CJJ8-99 2-18-1 有效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CJJ13-87 2-19-1 有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6-94 2-20-1 有效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7-94 2-21-1 有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1-2003 2-22-1 有效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 2-23-1 有效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100-2004 2-24-1 有效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CJJ103-2004 2-25-1 有效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106-2005 2-26-1 有效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 CJJ/T76-98 2-27-1 有效3.公共交通专业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03 3-1-1 有效地铁限界标准 CJJ96-2003 3-2-1 有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 GB50299-1999 3-3-1 有效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 GB5655-85 3-4-1 有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5-87 3-5-1 有效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72-97 3-6-1 有效4.道路桥梁专业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2-96 4-1-1 有效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 4-2-1 有效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4-3-1 有效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4-4-1 有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4-5-1 有效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2-90 4-6-1 有效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97 4-7-1 有效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1-93 4-8-1 有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CJJ99-2003 4-9-1 有效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GB50084-2001 4-10-1 有效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5-90 4-11-1 有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90 4-12-1 全面修订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4-13-1 有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1998年局部修订条文 CJJ37-90 4-13-59 有效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3-91 4-14-1 有效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4-15-1 有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45-91 4-16-1 全面修订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 CJJ/T59-94 4-17-1 有效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 CJJ66-95 4-18-1 有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69-95 4-19-1 有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1998年局部修订条文 CJJ69-95 4-19-12 有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2003年局部修订条文 CJJ69-95 4-19-12 有效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4-99 4-20-1 有效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CJJ77-98 4-21-1 有效 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9-98 4-22-1 有效

《现行市政工程规范大全》 1.规划专业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1-1-1 有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GB50180-93 1-2-1 有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1-3-1 有效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98 1-4-1 有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 1-5-1 有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293-1999 1-6-1 有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 1-7-1 有效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1-8-1 有效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99 1-9-1 有效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1-10-1 有效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00 1-11-1 有效2.工程勘察测量专业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2-1-1 有效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2-2-1 有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7-2001 2-3-1 有效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50095-98 2-4-1 有效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1999 2-5-1 有效水位观测标准 GBJ138-90 2-6-1 有效土的分类标准 GBJ145-90 2-7-1 有效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GB50167-92 2-8-1 有效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50218-94 2-9-1 有效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28-96 2-10-1 有效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66-99 2-11-1 有效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79-98 2-12-1 有效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07-1999 2-13-1 有效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8-1999 2-14-1 有效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324-2001 2-15-1 有效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 JGJ89-92 2-16-1 有效城市勘察物探规范 CJJ7-85 2-17-1 有效城市测量规范 CJJ8-99 2-18-1 有效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CJJ13-87 2-19-1 有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6-94 2-20-1 有效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7-94 2-21-1 有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1-2003 2-22-1 有效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 2-23-1 有效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100-2004 2-24-1 有效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CJJ103-2004 2-25-1 有效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106-2005 2-26-1 有效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 CJJ/T76-98 2-27-1 有效3.公共交通专业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03 3-1-1 有效地铁限界标准 CJJ96-2003 3-2-1 有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 GB50299-1999 3-3-1 有效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 GB5655-85 3-4-1 有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5-87 3-5-1 有效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72-97 3-6-1 有效4.道路桥梁专业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2-96 4-1-1 有效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 4-2-1 有效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4-3-1 有效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4-4-1 有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4-5-1 有效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2-90 4-6-1 有效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97 4-7-1 有效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1-93 4-8-1 有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CJJ99-2003 4-9-1 有效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GB50084-2001 4-10-1 有效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5-90 4-11-1 有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90 4-12-1 全面修订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4-13-1 有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1998年局部修订条文 CJJ37-90 4-13-59 有效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3-91 4-14-1 有效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4-15-1 有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45-91 4-16-1 全面修订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 CJJ/T59-94 4-17-1 有效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 CJJ66-95 4-18-1 有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69-95 4-19-1 有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1998年局部修订条文 CJJ69-95 4-19-12 有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2003年局部修订条文 CJJ69-95 4-19-12 有效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4-99 4-20-1 有效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CJJ77-98 4-21-1 有效 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9-98 4-22-1 有效

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审批手续流程是什么?以石门县为例,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审批手续流程如下:1、登记:窗口。责任权限:申请人将项目所报送资料送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窗口对申报事项进行登记。时限:1个工作日2、受理:窗口。责任权限:a、窗口将报送项目资料交相关责任股室进行初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b、现场勘察:根据申请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施工方案和线路、位置、范围,提出审查意见。时限:3个工作日。3、复审:责任股室。责任权限: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不予许可,注明理由。时限:1个工作日。4、审核:由分管局长签发审核意见。责任权限:分管局长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审批事项签署审核意见。时限:1个工作日。5、核准:分管行政审批局长。责任权限:根据项目的初审、复审和审核意见对审批的项目进行核准。时限:1个工作日。6、发证:窗口。责任权限:由窗口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制作、发放行政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即时。扩展资料:申报材料: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1、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3份)。2、规划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涉及交通安全的,需提交安全预案和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有对道路造成损坏因素的,需提交道路保护措施。5、道路挖掘工程现场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实际挖掘范围示意图,围栏范围示意图,施工设备及机具布置图,原材料及废料堆放图等;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及粉尘、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区域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措施;现场卫生及安全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责任人。6、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上述申报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二、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设施。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设施申请表。2、城市规划部门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施工图及施工方案。3、安全评估报告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4、市政管线证明(燃气管道压力、供电线电区,是否属易燃易爆管线等)。5、影响交通安全的,需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三、依附于桥梁架设各种管线、杆线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安全评估报告。5、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6、管线架设设计图纸。7、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石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类审批(一)
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沈阳的办理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发改部门程序:首先是由建委开具便函,到发改部门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一般是3个工作日);然后拿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发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根据项目大小确定是否进行专家评审,一般7个工作日);拿着由设计院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一般7个工作日)。环保部门程序:办理环境影响文件批复(环保报告书需要7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需要3个工作日,环评登记表需要1个工作日) 用地及规划程序:首先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预审(4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4个工作日),然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

以石门县为例,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审批手续流程如下:1、登记:窗口。责任权限:申请人将项目所报送资料送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窗口对申报事项进行登记。时限:1个工作日2、受理:窗口。责任权限:a、窗口将报送项目资料交相关责任股室进行初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b、现场勘察:根据申请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施工方案和线路、位置、范围,提出审查意见。时限:3个工作日。3、复审:责任股室。责任权限: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不予许可,注明理由。时限:1个工作日。4、审核:由分管局长签发审核意见。责任权限:分管局长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审批事项签署审核意见。时限:1个工作日。5、核准:分管行政审批局长。责任权限:根据项目的初审、复审和审核意见对审批的项目进行核准。时限:1个工作日。6、发证:窗口。责任权限:由窗口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制作、发放行政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即时。扩展资料:申报材料: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1、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3份)。2、规划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涉及交通安全的,需提交安全预案和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有对道路造成损坏因素的,需提交道路保护措施。5、道路挖掘工程现场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实际挖掘范围示意图,围栏范围示意图,施工设备及机具布置图,原材料及废料堆放图等;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及粉尘、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区域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措施;现场卫生及安全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责任人。6、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上述申报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二、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设施。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设施申请表。2、城市规划部门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施工图及施工方案。3、安全评估报告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4、市政管线证明(燃气管道压力、供电线电区,是否属易燃易爆管线等)。5、影响交通安全的,需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三、依附于桥梁架设各种管线、杆线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安全评估报告。5、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6、管线架设设计图纸。7、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石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类审批(一)
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沈阳的办理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发改部门程序:首先是由建委开具便函,到发改部门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一般是3个工作日);然后拿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发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根据项目大小确定是否进行专家评审,一般7个工作日);拿着由设计院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一般7个工作日)。环保部门程序:办理环境影响文件批复(环保报告书需要7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需要3个工作日,环评登记表需要1个工作日) 用地及规划程序:首先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预审(4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4个工作日),然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
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沈阳的办理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发改部门程序:首先是由建委开具便函,到发改部门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一般是3个工作日);然后拿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发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根据项目大小确定是否进行专家评审,一般7个工作日);拿着由设计院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一般7个工作日)。环保部门程序:办理环境影响文件批复(环保报告书需要7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需要3个工作日,环评登记表需要1个工作日) 用地及规划程序:首先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预审(4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4个工作日),然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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